各单位:
现将省厅《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动员,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
2.申报者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
4.博士学位
5.请于6月9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报送材料包括:
(1)经过申报人和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书及其附件合订本(按照附件1通知要求顺序装订)一式4份。
(2)申报材料电子版。
(3) 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科研处
2014年6月7日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见附件1)和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科政函〔2014〕13号,见附件2)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科技厅负责科技部平台的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对象为我省所属企业、科研院所及其他系统的自然科学领域人选(驻鲁央企、中央直属院所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符合《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4〕17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申报人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截至2014年6月30日在国内有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或2014年已被推荐到科技部的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含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负责人,且不论是通过哪个推荐渠道推荐的)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渠道及推荐名额
申报人选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属科技局、科研院所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
2014年,国家科技部分配我省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名额为10人,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方式,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分别推荐1名,省科学院、省医科院、省农科院、省信通院、省国资委和省卫计委分别推荐2名,其他省直单位和科研院所各推荐1名。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基本情况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在工作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要求登录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拔尖人才”专栏下载申报书客户端,填写申报材料。申报书的新建、填写和修改等操作,均必须通过客户端进行,申报书类型选择“自然科学类”。材料一经受理,不再返回补充修改,请务必确认无误。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工作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且必须有以下2个方面内容:对公示情况(时间、范围、方式和结果)的说明;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等。
2.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和遴选,6月16日前向我厅报送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函一式2份。内容包括:推荐优先排序、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的总体说明、对推荐人选公示审核情况的总体说明、主管部门经办人及电话。
(2)申报材料电子版。
(3)经过申报人和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其中申报书及其附件合订本(按照附件1通知要求顺序装订)一式3份。
(4)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直接在各申报单位报送的每份表上加盖主管部门审核公章并随推荐函合并装订即可。
五、有关要求各市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真正将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及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上来,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内部公示等方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山东省科技厅
2014年6月4日